四川:2022年“银税互动”为8.2万户企业授信1112亿元******
中新网成都2月1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2月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获悉,2022年四川“银税互动”为该省8.2万户企业授信1112亿元,其中7.1万户企业获得贷款超900亿元。
“银税互动”是由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的、用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的专项行动,旨在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通俗讲,就是以信用换贷,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只要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就可快速申请贷款。”四川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张剑称。
据了解,为帮助四川中小企业稳住资金链、护航市场主体稳健发展,税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中开展“银税互动”宣传,提供组合式服务举措。2022年面对各种超预期因素冲击,绵阳辉达粮油公司生产经营压力倍增,购买原材料的流动资金一度见底。“税务部门及时推荐了‘银税互动’金融产品,并帮助协调对接,顺利获得了500万元贷款。”绵阳辉达粮油公司法人罗麟高称。
据统计,2022年四川“银税互动”合作银行增至31户,推出线上“银税互动”产品40余个。众多产品中,由税务、金融、电力三部门联合推出的“税电指数贷”助不少中小微企业走出了困境。2022年9月在眉山市试点上线以来,已为65家企业集中授信超3.4亿元。
张剑表示,2023年四川税务部门将创新深化“银税互动”,持续加强与银保监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沟通合作,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难题,助推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