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过去十年,中国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您如何看待近十年中国经济的发展?哪些方面给您留下了深刻印象?
安高博:我在中国工作和生活了二十多年,见证了中国迈向高科技国家的转型之路。
中国经济总量由2012年的53.9万亿元上升到2021年的114.4万亿元,占世界经济比重从11.3%上升到超过18%,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十年的非凡变革、开放及创新彰显了中国经济的强大韧性和活力。
今天的中国,已不再满足于成为“世界工厂”,过去十年中国正在以一种堪称奇迹的“中国速度”大力推动创新,显著增强科技实力,积极拥抱数字化、人工智能或生物医药等未来趋势,向高科技国家的目标稳步迈进。目前,中国的数字经济规模已位居全球第二。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通信、智能驾驶、生物制药等新技术开发应用走在全球前列,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已成为常态。
同时,默克有幸能够深度参与并贡献中国市场的高速发展,并与中国市场共同创新、共同成长,既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参与者,也是中国迈向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见证者。
中国是默克全球的重要战略市场和增长引擎。自1933年在上海建立第一家公司以来,近百年来默克扎根中国,坚定本土化策略,迄今已发展壮大成为在全国拥有20多个实体、4500多名员工的在华跨国公司。默克的三大业务板块——医药健康、生命科学和电子科技,目前也都已全面在上海及长三角地区投资布局。纵观默克在中国的所有业务,过去十年我们的总投资达到了约55亿元人民币。
中新财经:近些年,中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鼓励外商投资力度。默克对于现在中国市场的哪些方面最感兴趣?
安高博:在中国的这二十多年,我亲眼目睹了中国不断深化的改革开放,见证了中国经济的腾飞和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的全面升级,同时也感受到了不断改善的营商环境,包括高效的政府办公效率、外商投资法的进一步深化落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普遍提升等等。中国对于我本人和默克而言,都有着极为特殊和重要的意义。
我们根植中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里有着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以服务企业为根本的思维,汇集人才、金融和产业为一体的商业氛围。特别值得赞赏的是现在的一站式服务,这加快了外企项目的落地,减少了复杂的申请环节。我们广东创新中心的成立就受益于“中国速度”,从第一次和广东政府的会见到项目开业只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同样我们已经落成的M Lab™上海协作中心和电子科技中国中心,都获益良多。
其次,中国已经发展了完整的产业链基础,特别是在高新科技领域。默克把电子科技业务和生命科学全国运营总部设立于上海就是一个很好的见证。今天上海已发展为我们跟中国客户交流的枢纽,默克诸多业务的研发、生产和客户合作中心均在上海落户。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重要创新中心的发源地。默克携手中国合作伙伴不断推动新技术和新应用,也为默克在中国和全球的发展壮大源源不断输送着优秀的人才。2019年,我们在上海设立了在华首个创新中心,并宣布设立1亿元人民币种子基金,助力中国初创企业。
默克的战略与中国的“十四五”规划的相关方面高度吻合,默克从事的主要业务也符合中国的战略新兴产业范畴,不断改善的营商环境、完善的产业链接触以及创新引擎作用将使我们能更好地深耕中国市场,携手本地合作伙伴共同推进中国乃至全球相关产业的发展。
中新财经:您认为中国市场对于跨国公司有哪些吸引力?
安高博: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政策立意,强调将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这对我们而言,无疑是十分令人振奋的,也为外企后续在华发展获得更多利好的细节政策支持提供了强有力的战略指引。
随着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完善、本土创新实力不断提升、经济持续发展,同时中国秉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真正富有远见的跨国企业都会继续加码中国市场,不断完善业务布局。而从更广阔视野来看,中国已不再只是一个充满潜力的巨大市场,更是影响全球发展态势、构成企业全球战略成效的重要因素。
中新财经:作为一家在医药健康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企业,默克如何看待中国医药健康领域的发展前景?
安高博:我们坚信,中国作为医药大国,无论接轨全球,还是本土创新,未来中国医药健康行业仍将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在中共二十大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指导下,中国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特别是提升医药健康的服务质量、可及性及创新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基于开放、创新的环境,同时借助加速审批等一系列政策“东风”,中国医药创新生态逐步完善和优化,且充满活力,这将为中国乃至全球患者带来福祉。但在此过程中,创新疗法的可及性和可支付性是中国医药创新面临的一大挑战。
默克一直与中国紧密合作,加快将关键药物本地化生产,并持续研发新药以满足本地病患需求,且投资建立研究和创新中心,持续整合默克及产业链的先进科技和制造等专长优势。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携手本地合作伙伴,为中国患者提供更加触手可及、更高效便捷的医药健康服务。
中新财经:今年5月,默克宣布了在生命科学和电子科技领域的两项重大投资。默克为什么选择在中国投资这两个领域?如何看待这两个领域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安高博:中国“十四五”规划发布时,我们便注意到默克的三大业务领域与中国当前的阶段性发展重点高度契合,并与中国的创新驱动发展策战略方向一致。默克积极支持中国生物技术和电子科技行业的发展,为中国的医院和患者提供先进的药品,并为积极创建“健康中国、数字中国、绿色中国”奉献我们的力量。
在电子科技领域,从笔记本电脑到智能手机,从液晶电视到各类可穿戴智能设备,中国如今不仅是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生产国,更是最大的消费市场。随着新冠疫情引发全球范围内的新一轮数字化浪潮,以及中国加大数字技术设施建设,我们将迎来数据爆发式增长和电子产业进一步快速融合发展,中国市场正处于潮头浪尖。
我们相信,默克在中国市场进一步加大投资,布局未来新一代电子科技发展将是明智之举。我们也希望以此积极参与并融入中国未来的数字经济和创新生态,尤其是通过材料创新来助力5G、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物联网等一批新兴数字科技的发展及应用。
在生命科学领域,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生物制药市场,在政策支撑、人口老龄化/慢性病、疫情挑战等带来需求等因素的推动下,中国生物医药市场潜力巨大,未来仍将是黄金赛道之一。通过与科学界深入合作,解决生命科学中棘手的问题是默克生命科学的目标。
近些年来,默克生命科学不断扩大全球战略布局,加强自身在华及亚太地区的供应链建设,并积极与本土合作伙伴及行业专家紧密合作,以切实推动科学研究,提高药物研发和生物制药生产的质量和效率,力求为获取准确可靠的诊断和检测结果提供安全的保障。
中新财经:目前,全球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多变化,这些是否会对默克在中国的业务产生影响?您如何看待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
安高博:2022年,全球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升级、新冠疫情复燃等因素使得中国及企业均面临巨大的压力。
但现在中国进一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我们相信,尽管短期内世界主要经济体普遍面临经济下行压力,但是中国的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将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注入强大动力,为外资企业在中国的长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长足动力。
同时,在复杂环境下我们也看到了许多积极信息。例如,今年正值中德建交50周年,德国政府近期也释放出积极友好的信号,德国总理朔尔茨表示是全球化“让很多的繁荣成为可能”,德国与欧盟必须与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开展贸易,这令包括默克在内的许多跨国企业感到获得了支持。同时,中国经济所展现的韧性以及中长期稳中向好的趋势,也令许多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愿意在此深耕。
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在发展的长河中总会面对不稳定和变化的浪潮,我们需要保持长远的目光,坚定的信心,致力于长期发展。而默克作为一家拥有354年历史的全球性企业,长期的信赖建立于不变的承诺与行动,默克董事会对于中国的投资毫不动摇,默克在中国深耕近百年,不搞短期,信仰长期主义。
默克会继续基于对中国市场需求的深刻洞察,以领先科技为基点,以数字化、健康、绿色可持续为导向,在生命科学、医药健康和电子科技三大领域持续深耕,持续扩大投资孵化范围和本土化创新力度,不断拓展在华业务版图和潜在领域,与本地创新企业、政府机构进行通力合作。
我们满怀好奇地展望未来,这是科学和技术的未来,也正是能够在中国得以深度塑造的未来。(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